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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種類有哪些?
日期:2018-11-22 瀏覽次數:133北京市信凱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有以下幾種:
1、根據《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一般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兩年;
2、根據《民法通則》第136條的規定,在特殊情況下,某些合同糾紛涉及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財物被丟失的或者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3、根據《合同法》第129條規定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
4、其他民商法單行法律規定訴訟時效從其規定,如《海商法》第257條至第265條規定的不同時效期限,從一年到三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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