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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法律人的方向在哪里?
日期:2019-10-22 瀏覽次數:0有人問,美國律師協會在制定《職業行為示范規則》時,將通常所說的“律師與委托人關系訂正為委托人與律師關系,以凸顯委托人的中心地位。維護委托人權益,是律師的最基本職責。”那么在委托關系中到底誰說了算?
應當明確,律師的首要責任是實現委托人目標,這就是委托人中心原則。該原則要求律師在為委托人服務的過程中,要始終堅持以委托人的利益和訴求為目標。
No.1:規則意識
在我們這一個成文法國家里,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我們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規則意識首要的是尊重規則。尊重法律、對法律心存敬畏,我們才能自覺外化為執行法律。
作為法律從業者,我們要樹立從業尊榮,要贏得尊重,首先是自己遵守法律。當然,應當明確這里的法律應當做狹義的理解,更應當明確作為一個公民,則是“法無禁止皆自由”。
No.2:程序意識
理論上而言,實體正義很重要,程序正義更重要。實踐中,很多人還是根深蒂固的認為,既然結果是一樣的,怎么實現都是一樣的。這也就造成了廣受詬病的司法不規范問題。程序意識,就是要求我們的工作依法進行,不能程序簡單的我們就執行,程序繁瑣的我們就跳過。
No.3:服務意識
法律人要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即便是“為人民幣服務”,我們也要對得起當事人的律師費、納稅人的工資。法律行業應該是名副其實的服務行業,我們不能創造社會財富,我們的工作就是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服務意識,要求我們不斷增強個人能力,提升服務水平。“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群眾對法律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業務不精、心術不正的法律人終將被群眾所淘汰。
No.4:責任意識
任何團體或個人都不能無端的要求法律人的工作要“五加二”或者“白加黑”,不能要求身患重病也要堅守崗位,我想這首先是管理水平的問題,其次“事倍功半”的工作,其效率也低的可憐。
堅守崗位、忠于本職,是我們都應該遵守的底線。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工作認真負責、不推諉扯皮、不違法亂紀,這些是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做到的。
在不少法科生的心目中,解決法律問題就如同使用自動售貨機,輸入事實及法條,就會得到相應的結果,按圖索驥即可。其實,法學是一門博學的人道主義職業,核心是人道,做不通人的文章,就無法真正理解法學。
律師要獲得委托人的信任,既包括對其技能的信任,也包括對人的信任。正如學者所說:“真正的好律師不是滿口專業術語卻對委托人漠不關心的人,而是那些能夠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以法律的方式分析、思考和解決問題的人——這才是職業工作的本質。”
因此,律師要成為一個好的聆聽者,并設身處地的從委托人的立場出發去思考委托人的要求。律師剝奪委托人的自治權或者主觀臆斷委托人的道德立場,既不職業也不符合職業道德。律師要解決的是人的問題,人性是復雜的,不僅是簡單的事實與法律。法律人,不能只見法律不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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